关于学校评优奖学金发放的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经研究决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奖学金、奖励标准如下:
1、期末总评:班级总分前1-3名,奖学金分别是:200元、150元、100元
2、同类班级考试课单科期末总评第一名,奖学金100元。(由教务处评定)
注:跨学期课有教务处决定。
3、专业课技能大赛前三名,奖学金分别为:200元、150元、100元。
4、校级优秀学员比例为10%,发放奖学金,分为五等,分别为: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
5、校外统考,省市级以上考试视情况再定。
以上决定自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执行。
石家庄协和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二0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二0一九年一月十五日
关于评优工作中优秀学员奖学金评定发放的补充意见
石协医学字(2008)第47号
石协医学字(2008)第47号
为了鼓励学生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体现学校对学生的关怀,每学期评出的校级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及班级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均发给奖学金,具体规定如下:
一、奖学金分为六等:一等(500元)二等(400元)三等(300元)四等(200元)五等(100元)六等(50元)
二、校级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评为一等至五等奖学金。
三、学生会干部和班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可评为五等或六等奖学金。
学生处
200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