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教室实施细则
为确保教学正常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特制定本细则。
一、 教室卫生
地面、课桌、门窗、讲台、灯具、电视机、墙壁经常保持干净,桌凳、清扫工具摆放整齐。
二、 公物维护
不准站、坐课桌或在课桌上乱写乱画,空调、玻璃门窗、电灯电扇、课桌椅子损坏后要及时报总务处维修。
三、 课堂纪律
1、上课前10分钟要准备好课本并唱红歌,上课时要保持肃静,认真听讲,无迟到早退现象,不准穿拖鞋进入教室。
2、不准将手机、随身听、扑克、棋类、课外书籍及食品等带到教室。
3、自习课要保持安静,不许交头接耳、打闹和来回走动,不准随便出入教室。
4、上课时不准向老师随便提问题(有问题课间提就),回答问题要有礼貌。课间主动擦黑板。
* 以上各条由班主任、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不定期地组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