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奖励及评选条例
作者: admin 时间: 2019-05-25 11:01 点击: 次
为培养更多的实用型合格的医务人才,表彰先进、激发后进,使更多的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员,特制定《优秀学员、优秀班干部奖励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条 奖励形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品、奖金和荣誉证书。
第二条 优秀学生条件如下:
一、政治思想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旷课,尊敬师长,文明礼貌,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正气,坚持原则,勇于向不良习气做斗争,爱护公物,热爱劳动。
二、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各科成绩在80分以上,按时完成作业,遵守考场纪律。
三、身体好:
积极参加体育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很少请病假,同时关心爱护公共卫生。
第三条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除做到优秀学生条件外,还必须协助班主任主动、积极、任劳任怨地为集体服务,对班里工作大胆管理,讲究方法,得到绝大多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第四条 评定时间
每学期初对上学期工作进行评比一次,并将受奖励同学的个人事迹载入本人档案。